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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很久電影終於在社大看到了,甚至看到聽到編劇陳文彬先生(劇中飾演男主角李武雄)的動機和舖陳竟是如此簡單的感動。
劇中這位社會極弱勢的父親扶養一位非婚生子女妹仔,住在高雄港一個廢棄的船屋裏,水和電都是偷接來的,父親的工作極不穩定也大多非法,甚至常有喪命的危險。為了讓七歲的女兒上學,李武雄終於下定決心要替妹仔辦戶口登記,然而,因女友早已和別人有婚約,除非妹仔的生母和其配偶放棄撫養,否則李武雄不能認領妹仔;但實際情況是,妹仔的生母若出面,則代表承認有過婚外情,若要是生母的配偶出面就更加不可能。因此,妹仔和爸爸從高雄北上立法院、內政部警政署,回到高雄地方戶政事務所被拒、再到台北立法院、總統府外圍、天橋....
 
陳文彬先生分享到:這位父親當時被制止跳天橋時,拼了命想站起來卻因四五個壯漢而倒地無法反抗,女兒在他難以張開的眼前被強行帶離,就這樣他被關,和女兒分離兩年。當時媒體定義這是一位不良示範的父親,然而,真是如此嗎?如果我們看到他和女兒互動的情形是那樣溫柔和纖細,真會忘記他們生活的品質或者所謂的未來發展。當我們在看著社會新聞時,是否會認真思考其背後真正發生的原因,又或者只是匆匆一瞥和我一樣接受媒體給的判斷?又或者只是在新聞畫面前討論這位父親是否真的會跳下天橋那樣事不關己?
 
一開始看這部片時,我很不習慣看黑白的畫面,甚至覺得前半小時有點悶,有些安靜。心裏還想:真的好看嗎?(我仍是帶著看電影心態進入福和的演奏廳)雖然沒有哭到一包面紙,但那是壓抑情緒,讓口罩吸乾淚水,趁著電影的聲音把鼻涕趕回原處。感動我的是:當李武雄盡他所能後仍被迫和女兒分離印證他大叫的那句:社會不公平啦!原來這個社會的體制和法律只能保障大多數的平凡家庭,但法律和福利的漏洞裏,我們失去了許多弱勢百姓,他們似乎一直處在無力和無援的情況裏惡性循環,連最基本的生活和教育都無法被保障;當每個公務人員都依法行事盡忠職守時,弱勢人民卻只能以肉身搏擊這道冰冷黑白的牆換來遍體鱗傷。
 
陳文彬先生提到,這部片不是要喚醒大家的同情心,而是同理心,讓我再次反省,什麼是同情什麼是同理?同情是去暫時可憐對方,而同理則是站在對方的立場來處理和行動。的確,我還不夠有同理心,即便我很容易感動或掉淚,不帶表我能具體地帶出行動。還有一點,陳先生提到,當行政體系一不留神,把這樣的情況當成每天眾多煩人事情之一時,不能沒有你一定會再上演;不只是台灣,各國也都有這樣普遍的案件,這也是為什麼當初他沒被2003/4/11的社會新聞感動,反倒在2006後續的報導中被敲醒。
 
當不能沒有你上映後,有許多公家機關行政人員,甚至是法官書記官..都前往欣賞。連當初判父親刑責的法官也承認當時的確是卡在法律上,也因此事後他提出大法官釋憲,才會讓現在許多類似的案件得以解決。現在,非婚生子女自己本身也可以表達意見,不再只是生母和其配偶。
 
民法第1063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
 
陳先生最後分享到劇中人的現況:妹仔和爸爸一起生活,在高雄市官員的努力下,這位單親爸爸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妹仔也已經國一,婷婷玉立,聰明伶俐。希望這部電影不是絢麗的感動小品,而是發人省思的社會改革運動。關心周圍的人事物,以同理心看待社會事件的背後發生的主要原因。多一點溫暖,不要再漠視,不要再隨波逐流,不要再只是坐著討論和打賭一個人的生命和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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